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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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高放 核一 乾貯【10月】新北市長侯友宜在議會質詢中要求中央承諾核廢料問題會如何解決,也表示不是以乾貯水保證明阻擋除役。核二【10月】原能會通過核二廠除役計畫,待環評審查。核二【10月】台電表示,核二一號機由於燃料池滿貯,預計2021年5月停止運轉。【1月】誤傳核廢料集中貯存選定15個全數核廢料的場址,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會議,台電提出的「集中式貯存」應禁止設立場址的地區,是排除的區域且尚未定案。核二【1月】核二廠一號機預定2021年3月除役。
- 2019【12月】日本學者凌星光於深層News節目提及「現在核廢料該怎麼辦呢?已經大致定下了15個地方,只是還沒有公開」,但無法看出資料來源及詳細地點。【12月】蘭嶼鄉民代表會、鄉長、村長聯合聲明,希望未來行政院、經濟部、台電公司、原民會能對基金會核予最大化的尊重與同意,以造福鄉民福利及營造地方建設之發展。【11月】蘭嶼部落耆老林新羽、達悟族人、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在行政院大門口召開記者會,對以總統蔡英文為首的民進黨政府表達抗議。【11月】蘭嶼獲25.5億核廢料賠償,蔡英文總統表示「政府應該提出補償,還給族人一個公道」,釐清真相、修補錯誤就是原住民族歷史及轉型正義的目標。【8月】未落實蘭嶼低階核廢料檢整作業監察院糾正原能會、經濟部及台電。監委張武修指出,台電對蘭嶼低階核廢料原先暫存10年以備海拋的規劃,卻長期持續貯放,加上民國96年至100年間,眼見貯存桶已嚴重腐蝕而進行的檢整作業未盡安全落實,且廢料桶及貯存壕溝槽多數超過原設計使用年限,原能會及經濟部未善盡督導責任,均有疏失。【5月】蘭嶼核廢料貯存場不少核廢料鋼桶都破損,台電在2007年執行檢整重裝作業,但施工的品質不周全,作業期間工作人員的輻射計測也未落實。檢整重裝作業失當,監察院監委委張武修提案,糾正原能會、台電、經濟部及勞動部。【4月】台電未依規定遷移蘭嶼核廢料勝訴原能會提上訴:原能會主委謝曉星說,收到判決書後,會提出上訴。被問及低放選址條例是否有要修改,謝曉星表示:低放選址條例正討論研修,不過分歧很多,還在溝通階段,至於是否拿掉選址需經地方辦公投這項還在溝通中,公民團體希望保留。【4月】台電未依規定遷移蘭嶼核廢料遭開罰勝訴:法院審理後認定,台電公司並無地方政府監督權責,本件開罰與行政罰法第1條所明定須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始受行政罰的原則有違,因此台電請求撤撤原處分為有理由,判台電勝訴免罰。全案還可上訴。【4月】新北市長侯友宜訪經濟部討論乾貯:專家過去從地質條件及人口密度分析列出新北市、宜蘭、花蓮、台東、屏東及2個離島等候選場址,但這些縣市都表態不願接受核廢料。核三 高放 低放 核一 核二【3月】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第3次會議。【3月】台電未依規定遷移蘭嶼核廢料,台電主管坦言,當初制訂法條時的確不夠完善,沒想到會有不辦公投情況,因此建議增列因故中斷的回頭機制,避免重複作業導致選址時程過於冗長。【2月】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針對「黃士修推動以核養綠公投二部曲」表示:擁核者說核廢料有解,一是視為廢棄物直接深層地質掩埋,二是再處理,三為兩者並行,「深層地質掩埋」是要埋在核電廠所在的新北或屏東,或要埋在一度被點名的花蓮、台東、宜蘭、金門、澎湖、馬祖,擁核的核廢料專家請回答。歡迎先來蘭嶼long stay 三十年,再做結論。核一【1月】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表示,核一除役環評通過後將發除役許可。
- 2018【12月】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核廢料貯存的最終方案的確還沒找到,且目前台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二處的低階核廢料貯存場,也因為地方政府不願舉行公投案,而無法進行下一步。他表示核能使用及後端貯存,都需要依靠社會高度共識,接下來將持續且細緻地與社會溝通。【11月】黃士修領銜「以核養綠」公投案稱「稱蘭嶼人知道核廢料沒有健康危害,反核只是回饋金談不攏」,此番言論讓原民團體氣炸,令原民會達悟族代表希婻‧瑪飛洑(Sinan Movivo)前往立法院開「核廢遷出蘭嶼,擁核者別在造謠記者會」。高放 核一 乾貯【11月】新北市政府以展延超過2次為由,不同意台電完工期限展延申請,並以此認定計畫逾核定施工期限未完工而失效,請台電重新提起水保計畫審查。【9月】蘭嶼鄉公所同意台電去年7月原預計運送50多個數公尺立方的鍍鋅桶到蘭嶼,被蘭嶼鄉民擋下,後又有2000多個空箱抵達蘭嶼,再度遭當地居民撻伐。台電表示,外界關注蘭嶼港口有運送空箱,這次運送作業事前已獲得蘭嶼鄉公所同意,運送物品就是空的木箱,箱子的空間可裝12個貯存桶。高放 核一 乾貯【5月】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認為核一廠乾貯水土保持計畫有安全疑慮,催促台電修正。核二【2月】核二廠二號機於2月完成大修。核三 高放 低放 核一 核二【1月】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第3次會議。
- 2017核二【11月】台電於網上公告核二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核三 高放 低放 核一 核二【10月】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第 2 次會議。核三 高放 低放 核一 核二【5月】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第 1 次會議。【4月】「大發壹號」民間貨輪載著數個木板包裝的厚重箱子進入龍門港準備卸貨,蘭嶼鄉民懷疑是核廢料桶,蘭嶼鄉民聚眾前往抗議。【3月】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會議中,台電副總蔡富豐表示:原本規劃台東縣達仁鄉與金門縣烏坵鄉為最終處置設施潛在場址,因居民反彈,地方政府表示窒礙難行,方案卡關,已規劃替代及應變方案。【3月】311廢核遊行:台東廢核·反核廢聯盟表示,政府原承諾2016年將蘭嶼核廢遷出,卻一再跳票。低放 原民【1月】台電推動「提升蘭嶼貯存場營運安全實施計畫」,試圖將55加侖廢棄物桶盛裝於「3×4重裝容器」,以提升蘭嶼貯存場整體之營運安全,並方便日後核廢料加速遷出之作業,遭到蘭嶼居民抗議。高放【1月】台電提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 」(SNFD2017報告)高放【1月】陳歐珀等18位立委於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第1次會議,提出「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草案」
- 2016【8月】台電未能如期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選定場址,遭原能會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裁罰1,000萬元。低放 原民【8月】蘭嶼核廢遷出跳票,原能會要求台電於提報「蘭嶼貯存場遷場規劃報告」。【5月】經濟部再次函請台東縣、金門縣政府同意接受委託辦理低放處置選址公投。【2月】全國廢核大遊行,訴求,除要求政府執行2025年非核家園行動,積極將核電除役、核廢處置政策之中,提出廢核政策的具體規劃與時程。【1月】蘭嶼鄉長夏曼‧迦拉牧通知村長、教會、協會負責人、鄉民代表,監察院通知台電不同意蘭嶼鄉公所循往例將整筆現金發放給鄉民自行運用,而必須提出計畫將經費用於就業、衛生、醫療環境改善,將「輔導金」要改成「回饋金」。低放【1月】台電提起行政爭訟,並提報「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替代/應變方案之具體實施方案」及「蘭嶼貯存場遷場規劃報告」。低放【1月】行政院長林全赴北海岸與地方鄉親座談,表示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將成立「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由經濟部擔任召集機關,成員包括機關代表、在地住民、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等,並將蘭嶼貯存場遷場規劃列為重要推動事項。了解更多
- 2015高放 核二 乾貯【12月】農委會核訂核二乾貯「水土保持計畫」。【11月】行政院會通過「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明訂成立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送立法院審議。高放【4月】原能會通過「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規範」。【4月】時任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說明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董事會納入社會公正人士、公民代表,讓關心者進入體制內,且機構之預算、計畫都必須送到經濟部,並由立法院審議、監督,確保獨立客觀、公開透明運作。【4月】行政院會通過「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1月】達仁鄉反低放射物最終處置場人士魯瓦,為提高在地紅藜能見度,配合傳播公司穿著傳統服飾入鏡,卻被用為微電影宣傳低放場。低放【1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決議,2016年8月遷出蘭嶼核廢料。
- 2014【12月】因蘭嶼的低階核廢料遷移地點遲未定案,原能會要求台電提出應變計畫,台電參考荷蘭、瑞士設置「集中式貯存設施」,提出設置「集中式貯存設施」備案。高放 核一 乾貯【5月】核一燃料池快滿載,而乾式貯存設施遲未取得竣工許可,核一可能被迫提前四年除役。高放 核一 乾貯【4月】新北市政府於4月30日確認核一乾貯場仍有29項問題待解決,不會發給水保證明。高放【1月】台電建議將用過燃料棒送到法國進行再處理,該計畫遭到立法院黨團協商後決議凍結預算。
- 2013【11月】台東縣長黃健庭議會答詢聲明︰不會配合辦核廢場公投。【5月】台東縣議會促撤銷達仁候選場址,拒核廢處置場。【4月】前達仁鄉長張金生與民進黨立委、新北市議員等人在民進黨黨部開記者會。張金生表示政府無視原民傳統存在的事實,將用生命拒絕放置核廢的主張。高放 低放【1月】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與台東、屏東、金山、蘭嶼居民,共同召開「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首次把核廢料議題拉高到行政院跨部會協商層級。並宣示蘭嶼非永久儲存地,而達仁鄉、烏坵鄉不可能會作為永久貯存場。了解更多
- 2012【10月】台東縣政府函復經濟部「因台東縣現階段法規訂定不完備,且須與選舉委員會協商取得共識,故難協助辦理」。【8月】經濟部函請台東縣政府、金門縣政府同意接受委託辦理公投選務工作。高放 核一 乾貯【6月】台電完成核一乾貯第一階段試運轉作業(整體功能驗證=冷測試)高放 核一 乾貯【6月】台電完成核一乾貯第一階段試運轉作業(整體功能驗證=冷測試)高放【1月】台電完成核一乾貯第一階段試運轉作業(整體功能驗證=冷測試 )。低放【1月】經濟部公告達仁及烏坵鄉兩處為建議候選場址,但台東縣及金門縣政府表示不願辦理公投。高放【1月】核一乾貯變更內容對照表(二)。
- 2011
- 2010
- 2009【5月】台東縣達仁鄉反核廢聯盟、基督教阿露伊教會、大龜文王國阿朗壹安朔聯部共同發起「kiljakiljaw計劃首部曲』反核廢,排灣族人扛十字架護土。【4月】台東縣議會李錦慧議長,邀請立法委員、縣長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經濟部、台電代表出席說明,時任縣長鄺麗貞之代表首度明確表態反對核廢料場。高放【1月】台電根據「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2005-2017)」,提出 「我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初步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低放【1月】澎湖縣政府將東吉嶼劃為澎湖南海玄武岩自然保留區。
- 2008【12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東排中會、排灣中會、達仁鄉與牡丹鄉的二十多位牧者開會,討論之後決定以「排灣族反核廢聯盟」為組織名稱,後於台東縣大武公路局舊站舉辦反核誓師大會。核三 低放【9月】反核團體力促台電將核三廠使用年限定為13年,並反對在恆春半島設核廢料減容中心。【9月】經濟部公告3個潛在場址名單:台東縣達仁鄉、屏東縣牡丹鄉、澎湖縣望安鄉。【4月】達仁鄉居民舉行「向核廢料宣戰聯盟」成立大會,後於阿朗壹盟部勇士團聚會所暨旅遊服務中心,舉辦誓師大會。高放【1月】核一乾貯環現差、變更內容對照表(一)。
- 2007核三【9月】核三廠廢料處理廠房旁雨水溝渠積水池檢測出含有鈷60及銫137。高放 核一 乾貯【8月】原能會舉辦「核一乾貯聽證會」。低放【1月】台電啟動「檢整重裝作業」,針對有安全疑慮之貯存桶進行全面檢查並重裝。【1月】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在台灣電力公司台東營業處,訴求反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設在台東。【1月】在安朔國小設立連署攤位,五年祭參與者加入連署,阿朗壹部落青少年在祭典舉行勇士舞,直接在頭飾上寫著「反核廢護排灣」六個字表達宣誓反對核廢料落腳南田村的堅定信念。
- 2006
- 2005高放 核一 乾貯【1月】核能研究所以統包方式,進行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案。
- 2004低放 核一 核二【6月】核一廠運送低放射性廢棄物至核二廠,金山居民抗議,游忠義和金山核能監督委員會理事長許富雄進入核一廠談判與台電協商。【5月】非核台灣聯盟舉辦「核廢料處理的困境與對策」論壇,邀集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局長楊清田、台灣電力公司核能後端營運處處長林明雄等兩位官員,以及郭建平、施信民等人,針對台灣的核廢料處理與蘭嶼低階核廢料場遷移問題討論可行方案。而台電與原能會發言:蘭嶼的核廢料場如要遷移,至少必須等到10年之後。低放【1月】台電依據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提出第一版「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93年)」。
- 2003核三【10月】核三廠廢土、枯木棄置場發生火警。核三【7月】核三廠六月大檢修後,二號機連續三次跳電。【6月】陳水扁總統於6月27日「全國非核家園大會」上承諾,蘭嶼核廢料遷移問題將於年底前得到初步解決。高放 低放【1月】「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公布施行。
- 2002核三 低放 核一 核二【11月】核一、二、三廠的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倉庫遭到地方居民地方壓力。核三 高放 低放 核一 核二【7月】臺北縣政府要求台電把放射性廢棄物清運遷離,屏東縣政府則表示不會核發新的建築許可。低放【1月】原能會提報「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選定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低放【1月】經濟部召開研商「小坵低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開發計畫投資可行性研究」事宜。低放【1月】台電向經濟部提送「可能替代候選場址選址報告」。原民【1月】台電未能如原訂承諾完成蘭嶼核廢料遷出作業,因而引發蘭嶼全島罷工罷課行動,時任經濟部長林義夫親自到蘭嶼進行溝通,與蘭嶼反核廢自救會達成六項協議。低放【1月】行政院成立「行政院蘭嶼貯存場遷場推動委員會」。
- 2001
- 2000核三 高放【11月】核三廠長會同恆春鎮長尤春共協商遏止核廢料抗爭。低放【1月】台電向環保署提報「小坵低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低放【1月】台電與中國核工業集團達成核廢料送中國處置之協議,但因牽涉兩岸關係及運送安全問題而無疾而終。
- 1999核三【6月】核三廠出水口珊瑚近九成死亡。核三 核一 核二【1月】日本朝日新聞報導東京電力公司提供台電操作技術,東電否認與台電簽約。核二【1月】核二廠鄰近的萬里地區噴泉礦漿泥,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與環盟共同開記者會注意地質安全。
- 1998核三【8月】核三廠一號機跳機。核三【5月】核三廠積納二極體故障導致一號機跳機。核三 低放【4月】恆春反核自救會要求核三廠停建高減容中心。核三【2月】核三廠一號機跳機。低放【1月】台電陸續展開小坵嶼地質與環境調查工作。【1月】場址評估專案小組考量預期環境影響較低、人口稀少與預期社會接受度較高之原則,評選台東縣達仁鄉南田南部,為建議候選場址,提報原能會核備。
- 1997核三【11月】核三廠二號機停機檢修,廠方保證不影響供電。核三 高放【11月】核三廠核廢料處理場保護膜破裂,廠方表示為設備問題,無人遭受汙染。核三【10月】恆春擬籌組核安監督委員會,鎮長尤春共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核三【10月】恆春反核自救會拜訪鎮代會要求成立民間監督委員會。核三【10月】恆春鎮鎮長尤春共應大光反核自救會要求,將於10月18日訪問核三廠。核三【10月】原能會完成核三廠廢液處理系統外洩事件調查報告,遭原能會判三級違規,為今年第七次違規。核三【10月】因核三廠高強度輻射水及蒸氣外洩,大光反核自救會在核三廠靜坐抗議。核三廠廠長承諾一個月內改善安全設計。核三【10月】核三廠一號主機變壓器高溫過熱,電廠進行大修,以預備變壓器替代。核三【9月】核三廠污水溢流,緊急去污隔離現場。核三【9月】核三廠一號機發電量僅達80%。核三【9月】核三廠二號機輔助廠房發生洩水槽溢流輻射汙水,反核自救會要求核三廠提出說明。核三【9月】空氣壓縮造成積水池汙水從洩水孔冒出,工作人員走動造成汙染範圍擴大,清洗後無大礙。核三【9月】核三廠廠長詳細說明低放射性廢料焚化爐的功能、必要性、空氣品質放流合規定。核三【8月】恆春鎮大光里大光路房屋龜裂,地方民眾懷疑是核三廠深水井所致。核三【8月】核三廠變壓器過熱故障。低放【1月】台電與朝鮮簽訂放射性廢棄物合作協議書。【1月】自願候選場址鄉鎮撤回同意書。低放 核一【1月】核一廠建造完成第一座低放貯存倉庫。
- 1996高放 低放【12月】南韓阻止北韓的廢棄礦場借台電存放核廢料。核三【8月】原能會全國核子事故處理委員會舉辦演習,但民間批評過於敷衍。核三 核一 核二【5月】立委質疑台電對於僅有紀錄不佳的公司具有投標資格,有獨家議價之嫌,台電否認並蒐集資料澄清後再辦招標。核三【5月】人為疏失導致核三廠一號機故障,原能會重懲,恆春鎮代主席葉明順決定另組監督委員會因應。低放 原民【1月】蘭嶼雅美族人發起圍港行動,迫使核廢料運輸船「電光一號」載運船無法入港卸載而重返二廠,抗議不要再運送核廢至蘭嶼。低放【1月】公布合格候選場址的5個鄉名單:連江縣莒光鄉、臺東縣達仁鄉及金峰鄉、屏東縣牡丹鄉、花蓮縣富里鄉。低放【1月】公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低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場址徵選作業要點」。原民【1月】有9個鄉鎮向台電公司提出同意書,場址評估專案小組提報原能會其中5個鄉鎮成為合格候選場址,其中包括達仁鄉南田村。【1月】台電公司正式函邀台、澎、金、馬地區共369個鄉、鎮、區、市參與場址徵選活動,其中包括南田村。
- 1995
- 1994低放【1月】台電與俄羅斯科技中心簽訂合作意願書。
- 1993【8月】依據原能會對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址之相關規範,台電候選場址評選委員會完成區域篩選作業,共選出30個候選區域。低放【1月】台電成立「候選場址評選委員會」,進行低放候選場址評選。
- 1991原民【2月】蘭嶼舉行第三次「二二○反核廢驅惡靈運動」低放【1月】原能會提出「我國未來推動低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之策略流程與規畫建議方案」。高放【1月】台電研擬「全程工作規劃書」。原民【1月】蘭嶼核廢料貯廠發生輻射外洩事件
- 1990
- 1989原民【1月】蘭嶼舉行第二次「二二○反核廢驅惡靈運動」
- 1988核三【3月】遺失二枚固態射源,後尋獲。低放 原民【2月】蘭嶼發起第一次「220反核廢驅惡靈運動」,為蘭嶼反核歷史上的第一場示威活動,而在台灣的蘭嶼人也招集許多台灣的反核人士在台北發起了反核廢料放蘭嶼的運動。 蘭嶼達悟族旅台青年至台電抗議。
- 1987【12月】年輕人阻止長輩們上機的「蘭嶼機場事件」,抗議台電為了安撫核廢貯存場的反感和拒絕,而邀請民代、鄉長赴日旅遊。
- 1986高放 低放 原民【4月】車諾比事件。
- 1985
- 1984
- 1983高放【1月】原能會擬定「我國核子反應器用過燃料處理研究計畫書」,報請行政院核定實施。
- 1982
- 1980核二【1月】核二正式開始運轉。
- 1979
- 1978核一【1月】核一廠正式開始運轉。
- 1975
- 1974低放【1月】原能會函呈「國家放射性固體廢料貯存場規劃書—蘭嶼計畫」予行政院,建議蘭嶼龍門地區作為貯存場所。
- 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