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7
除役環評初審卡關 核二除役後再利用 環團批未溝通
【2021-09-17 聯合報 第B02_02版 新北基隆要聞 記者吳姿賢/台北報導】
核二廠兩部機組運轉執照分別將於今年12月及112年3月屆滿,除役計畫昨首度進入環評初審,環評委員認為,除役設施耐震設計、海嘯等極端氣候風險,以及生態調查都應更完備,要求補正再審;台電規畫除役後土地用於電力事業,遭環團砲轟未與居民溝通、一廂情願。
核二廠若取得除役許可,將進入長達25年的除役過程,前8年為前置作業期,接下來12年為主要除役工作,將用過的核燃料移至室內乾貯設施,拆除廠房系統與組件並除汙,之後3年要拆除無汙染建築物、啟動場址最終輻射調查。最後2年復原土地,台電目前規畫將用於電力事業用途,但還沒有明確方案,初步構想朝低碳電力發展。
昨環評初審,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律師批評,北海岸居民長期因核電廠進駐成為被犧牲的一群,後續再開發利用應尊重當地意見,包括改建為公園、科技園區或歷史紀念館,但台電卻朝電力事業用途規畫,沒有充分溝通,根本是「一廂情願」。新北市府,居民希望中期貯存設施不要設在新北市,他們已經跟核電廠共存40年,未來還有25年除役時間,應強化在地參與機制。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研究指大屯火山岩漿庫涵蓋核二廠正下方,除役應針對火山爆發提出對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說,除役25年可能延長,再包括場內乾式貯存設施長達40年營運,應針對大屯火山噴發、海底斷層引發海嘯等預擬應變方案。
環評委員決議補正再審,核二廠除役興建相關設施應檢討耐震設計是否足夠,並評估設置海嘯牆的可行性,另外除役後再利用土地要設置監測系統,確保沒有放射線疑慮。另要依據海域生態調查結果,檢討魚類數量減少趨勢及原因、研擬保育對策,補充因應地震及海嘯等氣候變遷因素的緊急防救災變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