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5
什麼是「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時貯存設施」?
由於放射性廢棄物的最終處置設施具有高度「鄰避效應」,民眾不易接受,因此最終處置設施的選址,需要更多時間來尋求社會上的共識。因此從選出場址到興建完成並開始營運前,台電公司提出「先經中期暫時貯存後再進行最終處置」的管理策略,規劃設置「集中式中期暫存設施」。也就是說,先將使用過的核子燃料及低放射性廢棄物送至該設施進行中期暫時貯存,以在貯存期間逐步尋求社會上對設置最終處置設施的共識,進而選出場址。
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時貯存設施的用途是什麼?
「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時貯存設施」(以下簡稱「中期暫存」)是一種用於儲存核子燃料及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設施,它與最終處置設施是兩種不同的核廢料管理方案,因此對於場址的要求也不同。
最終處置設施需要場址提供自然障壁,以遏制放射性核種的遷移(遷移:放射性核種藉流體而移經各種物質界面。),因此通常會選擇地下處置(高放射性廢棄物處置深度為地下 300 到 1,000 米,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深度為地下 50 到 70 米),這就需要額外考慮隧道工程、深開挖、地質、地球化學、地球物理和地下水文等相關安全評估技術。
相比之下,中期暫存設施的目的相對簡單,主要是提供輻防安全和阻止放射性核種的遷移,而這可以通過貯存設備和建築物本身的設計來實現,因此國際上大多選擇建造地表設施,且通常只需遵守相關核能法規要求即可,而不需要像最終處置設施那樣考慮較複雜的技術和安全評估問題。因此,中期暫存設施的場址要求相對簡單,目的是等待政策窗開啟的時間,找尋最終處置場。
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時貯存設施的規劃條件
中期貯存場初步規劃是將可容納三座核電廠及蘭嶼低放貯存場之全數放射性廢棄物,並採用室內貯存型式,以運轉 40 年為目標,採至少 100 年之設計年限。
自選定場址後,保守估計 6 年完成相關行政作業、環評、設計、審查及土地取得,10 年完成設施興建。未來將審慎評估分期興建、營運之可能性,以儘速銜接蘭嶼遷場。
在初步規劃書裡也提到,台灣電力公司將把中期暫時貯存設施場區分為三區:
- 貯存區:主要貯存三座核能電廠與蘭嶼低放貯存場之全數放射性廢棄物,規劃重點為輻射防護安全及貯存空間。
- 輔助區:包含基礎建設、工作設施以及生活設施,滿足營運期間之需求。
- 碼頭區:假設未來放射性廢棄物之運輸以海路為主,因此初步規劃設置碼頭區。
在貯存低放射性廢棄物的區域,需要考慮自然災害和人為危害的預防、輻射的屏蔽、穩健的控制系統,以及防止儲存容器的腐蝕⋯等環境條件。同時,也需要監控系統和輻射偵測設備。而現代化倉庫是儲存低放射性廢棄物的常用技術,在配合廠址環境、廢棄物數量和儲存容器使用的情況下,也需進行詳細的設計規劃。
在貯存高放射性廢棄物的區域,通常先將使用過的核燃料放置在用過燃料池中,經過一段時間的貯存後,當衰變熱和輻射強度下降到一定程度時,再移至乾式貯存系統。乾式貯存系統不僅提供輻射屏蔽,還可以透過自然空氣對流的方式,帶走衰變熱(放射性物質在衰變過程中所釋放的熱量),不需要額外的供電系統。相較於濕式貯存,乾式貯存更為安全。
乾式貯存系統一般可分為「混凝土貯存窖」、「混凝土模組」、「混凝土屏蔽護箱」以及「金屬屏蔽護箱」四種類型。其中,混凝土貯存窖的使用國家相對較少;而混凝土屏蔽護箱及混凝土模組兩種型式,在美國廣泛被採用,同樣也是全球其他國家的主流。歐洲國家,如德國,則以金屬屏蔽護箱為主要的使用方式。相較之下,台灣電力公司,截止至民國 112 年中旬,仍未決定採用混凝土或是金屬屏蔽護箱。
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時貯存設施現況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 112 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中提到,台灣電力公司在中期暫時貯存應變方案上並沒有實質進展。根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稱物管局)的審查結果,110 年下半年及 111 年的專案檢查中,台電公司並未得到在地政府及民眾的認同,對候選場址之選址作業及中期暫時貯存應變方案之執行成果都無明顯進展。此外,對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存設施也未形成決策,無法在原能會的要求期限內,啟用中期暫時貯存設施,這可能將會影響到日後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的時程。
參考資料
台灣電力公司,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時貯存設施之規劃簡報,2022。參考資料
石桂鳳(2022)。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 112 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杜文苓(2021)。核廢社會溝通規劃案完成報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研究。
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廢棄物集中貯存設施之安全管制,2021。參考連結
環境資訊中心,台灣首次核電除役的嚴峻挑戰,2022。參考連結
今周刊,核電一年、核廢萬年!運不出台灣...你知道「核廢料」最後都去哪了嗎?,2022。參考連結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核工概論,核能標準詞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