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1
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與台電公司曾嘗試不同途徑,卻因各種結構性因素而停滯,目前多數低放射性廢棄物仍放置於蘭嶼、核研所,以及各核電廠內。 為什麼低放射性廢棄物到現在還找不到最終處置場呢?
早在1990年代起,台電也與許多國家針對核廢料境外處置進行洽商,如北韓、俄羅斯、馬紹爾、中國大陸等,但卻因種種原因無疾而終。而在 1996年台電公司也同步嘗試境內處理的途徑,擬定「低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場址徵選作業要點」,尋求有意願提供場址的地方。雖然後來公布了五個合格場址名單(連江縣莒光鄉、台東縣達仁鄉、台東縣金峰鄉、屏東縣牡丹鄉、花蓮縣富里鄉),但因為受到當地輿論反對,因而在1997年全數撤回同意書。
為了能找到最終處置場,2006年立法院通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選址進入法制階段。台電公司依此提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2012年公告「台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為建議候選場址。依條例應舉行地方公投來決議。然而,地方政府皆未依據公投法辦理公投,使得選址程序暫停至今。
為了擴大選址選項,2018年原能會曾預告「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其中將原先以廢人口密度低做為選址條件的內容廢除,因此直轄市也可納入考量,卻被解讀成是為新北市量身訂作,引起新北市政府的強烈反彈,使得原能會撤回草案。至此,低放射性廢棄物的最終處置場地將會落腳何處? 仍在未定之天。
*低放射性廢棄物的最終處置場地*時間軸小整理:
1990年代|台電與他國進行有關核廢料境外處置洽商
→ 無疾而終。
1996 |台電「低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場址徵選作業要點」擬定五個合格場址名單
→ 當地居民反對,1997 年撤回。
2006 |立法院通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台電公司依此提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
2012 |臺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為候選場址
→ 地方政府未辦理公投,選址程序暫停。
2018 |原能會預告「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正草案
→ 新北市政府反彈,原能會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