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4
幫核廢找一個永久處置的家,是全體國民必須共同面對的政策問題,然而,在政府方、社會方,不論是在法制面、政策面、溝通面皆有所努力之下,仍然沒有一個明確的政策方向可以依循。
在管制單位(原子能發展委員會)的監督之下,要求執行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核廢料最終處置地點難以尋覓的情況,先提出應變方案,以利核廢料遷移以及核電廠除役等原定計畫能夠順利推動。於是,台電公司因應各界要求,至少就低放、蘭嶼遷出,以及高放,都提出過應變方案。方案內容不外乎,繼續使用核電廠址,抑或是另外找一個地點來做中期貯存。直至2019年,行政院非核家園小組第四次會議決議,將「中期暫時貯存設施」做為首要應變方案,希望台電公司提出具體計畫。
正是因為,核廢選址長年以來,歷經包括政府方、社會方,以及核電廠周邊居民等,各種層面之抗爭與議題疏通,彼此的社會信任,在過程中不斷受到拉扯。如今,政府將「中期暫時貯存設施」做為核廢選址首要的應變方案,綜整過去的經驗,優先要處理的則是社會溝通。由一個獨立的團隊,將這個錯綜複雜且難解的政策議題拋出,將政策困境講清楚、說明白,告訴社會各界,核廢料選址是我們世代間共同的責任,核廢選址不能再等,我們必須共同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