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7
核廢料處置議題在澳洲也為跨部門與跨行政層級之議題,因此澳洲自內閣制的慣習下,設立許多不同組成的委員會小組,來落實不同功能的政策溝通。
國家放射性廢棄物管理設施工作小組
澳洲聯邦政府層級的國家放射性廢棄物管理設施工作小組(National 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Facility Taskforce)」,是一個橫跨政策、技術設計、專案管理與溝通功能的40人單位,其工作必須在選址期間連結政府與社會和社區的意見。具體任務包括:
- 建立放射性廢棄物管理體系選址過程中的場址特性與資產調查;
- 接受選址議題相關的社區意見;
- 直接與被提名場址的周遭社群進行聯繫。為了選址,必須進行場址評估,並透過社區聯絡處(Community liaison offices)進行在地社區與政府之間的聯繫。
社區諮詢委員會
在候選場址進入第二階段評估期間,執行團隊除了針對特定場址進行調查,以評估其技術面之適用性之外,也同步與候選場址的社區居民進行密切的接觸,以了解社區觀點。DIASER在社區建立委員會,協助中央政府掌握關鍵議題與利害關係人觀點,諮詢委員組成包含附近土地擁有者、傳統領地擁有者、當地社區團體等,因此可在政府與社區的互動中發揮重要作用,亦是利害關係溝通能否有效運作的關鍵。然而,諮詢委員會非決策機構,只是扮演社區和政府之間的諮詢角色。進入第三階段後,意即社區諮詢委員會在選址的階段性任務完成了。
常設區域諮詢委員會
根據NRWM Act 2012,資源部(DISER)在確定國家放射性廢棄物管理設施(NRWMF)的合適地點後,應設立區域諮詢委員會(RegionalConsultative Committee, RCC),2020 年 2 月新修訂的法案(NRWM Act 2020)亦保留這樣的規定。RCC將是一個常設的諮詢委員會,由資源部長任命的地區代表組成,屆時再由委員會定義“區域”之地理範圍。由於社區溝通是國家放射性廢棄物管理設施(NRWMF)計畫發展的核心,RCC未來將擔起與前階段社區諮詢委員會類似之職能,持續促進政府和社區之間就設施興建期進行對話溝通。而後一旦投入運營,RCC則將發揮額外作用,促進政府、社區和設施運營商之間的溝通。
此外,RCC將來還有很大一部分職責,是協助善加規劃利用社區基金(community fund)。此預計將根據 NRWM Act 2020第 22 條法規制定RCC 的未來業務重點,成員也將由部長任命,成員人數、最長成員任期、薪酬和其他運作方式,NRWM Act 2020已有原則性規範,細部規則將待後續擬定之。在確定合適的地點後,區域委員會將與選定的社區成員就成員資格、職能和治理進行協商與安排。
社區經濟工作小組
資源部(DISER)為確保NRWM設施之建立,能為場址所在地區帶來絕佳的經濟發展機會,於選址期間成立一經濟工作小組(Economic Working Group, EWG),以討論若確定設施選址,鄰近社區應準備好承接任何可能的在地經濟發展機會,包括:場地特徵調查作業、承包NRWM設施建設工程、於NRWM設施就業、設施運營期間相關承包工作等。
儘管有中央部會的經濟工作小組(EWG)負責處理地方經濟發展議題,當地的觀點及意見仍有賴在地的社區經濟工作小組提供建議。社區經濟工作小組將從更廣泛的社區視角監督中央EWG的工作,審查EWG的產出並提供建議。不過,社區經濟工作小組在功能上僅為諮詢機構,中央EWG並沒有義務根據其提供之建議或意見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