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2
世界各國都正在這麼做
有使用核電的國家,隨著核電廠陸續屆齡除役,皆積極規劃與尋求高放射性廢棄物處置方法。
妥善管理核廢料
回顧我國的高放射性廢棄物(如用過的核燃料)是核能發電的產物,具有高度風險,必須長期妥善管理。
但目前這些廢料多暫存在核電廠內,貯存空間即將飽和,關於高放的最終處置設施管理也缺乏專法規範。
為此,現在推動「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的立法,目的是:
- 補上法制缺口:建立高放核廢選址的法律依據與程序規範
- 確保長期安全與環境保護:設立可永久隔離的最終處置設施
- 提升決策透明與社會信任:引入多階段公民參與與對話機制
- 明確責任、鼓勵地方參與:由經濟部統籌,設有回饋與獎勵機制
這項立法不只是為核廢料找地方放,更是為台灣的能源轉型、安全治理與世代責任,打下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