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6
核廢料可以分為高放射性廢棄物(下稱高放)及低放射性廢棄物(下稱低放廢棄物)兩種,過去有關核廢的新聞畫面,最常看到的黃色桶子多是儲存低放廢棄物,也是一般常看到的核廢料類型,不過目前已不再使用黃色桶子裝放。而高放廢棄物在我國便是核電廠中用過的燃料棒,在裝進處置罐前,須先放至於核電廠內的水池冷卻。
低放廢棄物的種類大概可分為固態、液態、氣態三種,固態廢棄物又分為二種:濕性廢棄物為廢液處理後所產生的樹脂殘渣,乾性廢棄物為運作中受到污染的手套或衣物;液態廢棄物是燃料處理過程的廢液及廢水;氣態廢棄物則是在核分裂過程中產生。這些核廢料產生後,屬於低階核廢料的部分會經過焚化、壓縮或固化後,裝進鋼桶,鋼筒的規格為 55 加侖的碳鋼桶,這些是低階核廢料在被產生後初步的分類與處理。
台灣的核電廠從 1978 年 12 月開始運作(核一廠第一機組),而同年 2 月即開始興建蘭嶼貯存場。蘭嶼貯存場主要是進行接收及存放低放廢棄物,低放廢棄物其中百分之十來自民間各界,百分之九十則來自於核電廠運作產出。從 1982 年 5 月蘭嶼貯存場接收第一桶低放廢棄物到 1996 年 2 月為止,共計貯有97,672桶低放廢棄物。而台電在 2007 年 12 月檢整,將蘭嶼貯存場核廢料桶的毀損狀況分為四類,並進行重裝,共計貯有100,277桶低放廢棄物,比原先多了3000多桶。
2007 年 12 月,台電針對蘭嶼貯存場的核廢料進行盤點,將低放廢棄物依外觀是否破損分為四類
- 完整桶
- 除鏽補漆桶
- 輕微破損桶
- 破碎固化桶
沒有破損的一、二類,輕微修復後直接繼續貯存,輕微破損桶則是取出廢料並放置於新的以鍍鋅碳鋼製成的「3×4 重裝容器」中,破損固化桶則是以鍍鋅碳鋼製成的 55 加侖桶重裝後運回。經過上述處理方式,低階核廢料可視為可進入完整處置,因次未來若無任何破壞,會以此處理方式進入最終處置場所。
2019 年 10 月,台電進行蘭嶼貯存場的第二次重裝作業,將原先在桶裝的低放廢棄物,全數裝進 3×4 重裝容器,並於 2022 年 10 月全數重裝完成,至此在蘭嶼貯存場的低放核廢料全數以重裝容器承裝,也是考量到未來將低放廢棄物遷出蘭嶼時,較容易搬運。
1996 年停止將低放廢棄物送至蘭嶼貯存後,核電廠運作產生的廢棄物皆以核電廠原廠貯存為主,共可分為固化廢棄物(以水泥固化)、脫水樹脂、可燃性、可壓性,其他(不可燃不可壓)等五類,目前所有核電廠加起來(核一廠、核二廠、核三廠)共有 114,266 桶,全數放至於核電廠內的低放廢棄物貯存庫中。除了核電廠所產出的低放廢棄物外,其他民間各界的低放廢棄物也皆貯存於核能研究所,而核能研究所也針對其所貯存的廢棄物,每年製作年報供外界參考。
參考資料
台灣電力公司,蘭嶼貯存場營運狀況,檢整重裝作業。參考資料
台灣電力公司,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參考資料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蘭嶼貯存場遷場規劃報告審查報告,106年2月。
台灣電力公司,蘭嶼貯存場遷場規劃報告,105年12月。
核能安全委員會,核電廠放射性廢棄物。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核研所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