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3
【前言】核廢料最終處置地點選址,長年來歷經各方的溝通與討論,包括政府方、社會方、核電廠周邊居民等。但不管在法治層面、政策層面,仍然未有一個明確的方向可依循。2019年,政府決議將「中期暫時貯存設施」做為核廢料處置地點選址的首要應變方案。
本場「新北市利害關係人」焦點座談,旨在蒐集核電廠現址所在地區的相關利害關係人看法,以瞭解新北地區對核廢「中期暫時貯存」計畫、回饋機制以及監督機制的地方觀點。
✦什麼是「中期暫時貯存」方案?
→在核廢料找到永久保存的地點之前,將已用過且目前放在水池內的核子燃料棒、受輻射汙染的廢棄物等,暫時貯存在一個「廠址」。
✦什麼是「濕式貯存」?什麼是「乾式貯存」?
→濕式貯存是指使用過的燃料棒,在退出核子反應器的初期,具有較高熱量及放射性,須以循環冷卻水快速移除熱量並讓放射性衰減。當核子燃料於池水貯存10年以上後,可移至乾式貯存。
→乾式貯存則是將用過核子燃料安置於金屬容器內,藉由空氣的自然對流冷卻方式,將用過核子燃料產生的熱帶走,金屬容器外部則利用混凝土護箱或金屬護箱作為屏蔽,降低輻射強度,總體所需維護成本與人力相對於濕式貯存低。(參考資料:行政院原能會網站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的安全管理)
✦議題討論:三大核心提問
- 針對台電版本的「中期暫時貯存」方案,您有何看法?
- 對於現有的地方監督/民意表達機制,您有何看法?
- 對於現有的回饋機制,您有何看法?
✦本場「焦點座談」重點:
本場焦點座談的議程規劃,先由政治大學創新民主中心(下稱本中心)研究人員進行計畫簡報,再依序邀請出席人員就本中心提出的 3 大核心問題分別進行討論。
討論結果收斂簡述如下:
- 台電應說明清楚核廢料處置的整體規劃,包括「中期暫時貯存」方案在核電廠當地貯存的時間有多長?貯存的輻射污染或安全問題疑慮,以及是否有遷出的明確時間表。
- 至於現有的地方監督/民意表達機制,目前監督委員會缺乏專家學者在內,讓監督流於形式。建議重新設計決策與監督機制,成立 80% 專家學者+20% 居民的「專家小組」及 80% 居民+20% 政府代表的「監督小組」,並將監督機制法制化,明訂台電違反承諾或違法的課責方式。
- 最後針對回饋機制,回饋金的計算及運用需合理,並專款專用;回饋金的重點應放在核電廠除役後,在地的未來與建設發展,並要求台電規劃一筆經費放在當地,作為將核廢料遷出的保證金。
✦本場「焦點座談」出席人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李進發(金山區里長聯誼會里長)
杜國偵(三芝區里長聯誼會里長)
邱朝欉(石門區尖鹿里里長)
陳朝南(新北市石萬金愛鄉理事長)
羅億田(新北市消防局)
鄭式妘(新北市第一選區鄭宇恩議員服務處副主任)
✦議程紀錄:
台電版本的「中期暫時貯存」方案
- 要在當地放多久?!中央必須公開宣示現有的核電廠不是最終處置場。
- 中期貯存的時間有多長?在核電廠當地要放多久?
- 中期貯存就等於是放在當地。當地承受核電廠運作已經 40年,還要繼續承受核廢料在當地 40年,這對下一代不公平,應該要遷走。
- 核廢料處理的下一站:最終處置場的方案
- 核廢料從核電廠遷出的下一站,最終處置場的場地何時才會找到?
- 地點會在哪裡?
- 地點會在哪裡?
- 受到核電廠的影響,土地價格很低、土地使用受限,對當地很不公平。
- 石門、金山人口沒有增加。
- 健康問題方面,腫瘤是石門在地的死亡重要原因。
- 交通成本:要運到別的地方,也是要經過很多地區,風險也很高;造船加上專用轉運碼頭運到外面也要 200 億。
- 關於安全
- 安全才是大前提。台電及原能會必須先說明安全的問題,先與居民溝通清楚安全議題。
- 安全分成三等份:運轉中最危險、濕式貯存其次、乾式貯存相對比較安全。
- 放在當地會造成輻射汙染或是安全問題,台電是否願意說實話。
現有的地方監督/民意表達機制
- 檢討既有的監督機制(石門區監督委員會)
- 目前的監督委員會缺乏專家學者在內、成員不了解相關議題,會讓監督流於形式。
- 應該要讓專家學者進入,與在地委員好好溝通討論,而不是只是單純地聽而已。
- 目前監督只有放所在區(石門),鄰近區(三芝)的參與只有四個里,但並非只有這四個里關心監督,鄰近區的里長也應該要加入監督委員會當中。
- 決策與監督機制的設計之建議
- 立新的委員會,以「專家小組」+「監督小組」來設計。
- 專家小組 (the decommission team of experts):提供專家意見,進行技術細節的討論組成為 80% 專家;20% 居民。
- 監督小組 (engagement panel):8 公里內加上三芝區的居民都集合起來作規劃。組成為 80% 居民;20% 政府代表。
- 決策必須回歸到地方,因為核電廠和廢料是放在地方。
- 要有不具有利益關係的第三方來作為中介者,這樣的監督與溝通才能做得好。
- 立新的委員會,以「專家小組」+「監督小組」來設計。
- 監督機制的法制化
- 需要有明確的法律或規定,明訂台電若違反承諾或違法的課責方式。
- 信任與溝通問題
- 台電沒有好好說明,關於整體規劃,從風險、回饋機制、交通計畫等。
- 要說明清楚到底核廢料處理的路徑與決策是什麼? 居民都不了解。
- 在安全溝通上,台電必須讓居民能夠聽得懂、看得懂台電所提供的資訊。
- 在地方的溝通宣導會議,不能只是靠台電自己人動員來做形式、充場面,這會造成地方的反感與不信任。
- 溝通範圍應該以核電廠周遭 8 公里加上三芝區所有里為範圍,進行溝通。
- 透過愛鄉協會內部,成立溝通委員會,透過民間的力量,來做國際交流和監督。
現有的回饋機制
- 回饋金的意義
- 地方回饋不是地方在要錢,而是台電使用這個地方,對地方造成的負擔,需要給予地方租金與補償。
- 談回饋金不是在爭取幾百元,而是在討論核電廠除役後的在地的未來與建設發展。
- 回饋金計算與運用的不合理
- 風險分成三類:運轉中最危險、濕式貯存其次、乾式貯存相對比較安全。但乾貯的回饋金卻比運轉中還要多。
- 自民國 67 年核電廠開始運轉產生核廢料以來(90 年才開始發放回饋金),回饋金的額度(基本單價)一直沒有隨著時間而提高。每桶的單價應該提高:低放一桶 200 → 1,000:已經放那麼久了,都沒有漲價。
- 針對市府提供的意見:鄰近區(三芝)的參與,只有四個里,但並非只有這四個里關心監督;同樣的,回饋也不應該只有鄰近里,而是整個區需要一體適用。
- 針對市府提供的意見:回饋金撥到新北市時,新北市應專款專用於北海岸。
- 計算方式應該以人頭來計算,不是以距離來規劃。
- 需要有遷出的保證金
- 核廢料的遷出,只是口頭承諾,沒有保障。
- 要求台電要在當地放一筆錢,作為遷出承諾的保證金。在遷出以前,透過保證金的孳息,可以作為當地回饋的來源。
- 回饋機制的設計和地方參與
- 需要有當地的民意代表參與到回饋機制的計算方式當中,因為專家學者未必會考慮到當地人的心聲。
- 金山區應該比照所在地計算回饋金。
- 8 公里加三芝區全部里,計算方式應一體適用,且總預算應增加,不是在同樣的預算數內分配。
- 回饋金之外,應額外撥用預算,作為支應四個鄰接地區的健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