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2
前言
在福島核災發生後,瑞士政府已決定降低對核電廠的依賴。2016 年,瑞士政府通過能源法修正案,5 部核電機組將屆齡除役,不再延役。在2017 年,禁設核電廠公投複決過關後,正式象徵未來瑞士將逐漸向核電告別,並且展開一系列的核電廠除役工作。2019 年 12 月 20 日,位於伯爾尼州的米勒貝格(Mühleberg)核電廠宣布退休,也成為了瑞士國內首座進行除役工作的核電廠,除役的挑戰正要開始。
瑞士聯邦政府於 2005 年起實施的《核能法》,規定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費用必須由業者承擔,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業務由業者及聯邦政府共同負責,核廢料管理與資金使用計畫則由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統籌,業者也必須提繳費用給國家成立的後端基金。另外,瑞士國家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協會(Nagra)負責預估有關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上的調查、場址研究、處置業務及其他費用。以下探討瑞士處理高低階放射性廢棄物、中期貯存場的政策過程以及公民參與機制。
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置政策過程與公民參與機制
瑞士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有兩個來源,其一是核電廠產生的低階核廢料,其二為醫療、工業和研究領域所產生的放射性核能廢棄物。前者的管理與貯存交由各個核電業者自行負責,後者則由聯邦政府負責管理與貯存,並且可以向廢棄物的產生者收取費用。由於目前瑞士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尚處於選址階段,因此低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在各核電廠內的臨時貯存設施,醫療與研究產生的廢棄物則貯放在全國非核子放射性廢棄物的收集中心。
瑞士的低階放射性廢棄物的選址工作自 1970 年即開始進行,但是 1995 年與 2002 年兩次公投結果皆未成功,也促使 Nagra(瑞士國家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協會)重新規劃選址程序,實施三階段的選址作業:
- 選擇及核准場址區域;
- 選出至少兩個候選場址;
- 選出最後場址及準備一般執照申請。
瑞士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的公民參與機制與高放相同,一樣皆須通過三階段的選址作業,最終的處置方案須透過公民表決。在討論候選場址的過程中,會邀請相關利害關係人,進行討論與協商,並且隨時更新核能廢棄物處置場的最今發展進度與現況。
中期貯存場的政策過程與公民參與機制
根據瑞士核能法規定,自 2006 年 7 月起的十年間,禁止將以再處理為目的的用過核子燃料運輸至國外,因此各電廠的用過核子燃料在燃料池經過數十年的冷卻後,將貯存於電廠內或電廠外之中期貯存設施。
為了貯存用過的核子燃料,國內四家核電業者共同出資成立一家廢棄物營運公司 Zwilag,在位於瑞士北部靠近德國邊界的維倫林根鎮(Würenlingen)設立中期暫時貯存設施,由廢棄物營運公司 Zwilag 負責該設施的興建與營運,以貯放未來的核廢料。核廢料來源包括先前運輸到國外處理的核廢料以及未來產生的用過核子燃料。
瑞士的中期貯存場的設置是經由聯邦政府拍板通過,選址過程並未像高低階廢棄物處置場一樣,採取三階段的選址作業方式。但 Zwilag 公司歡迎民眾參與公司導覽,近距離觀察設施處理放射性廢棄物的流程,以作為和民眾互動的方式,從中了解民眾意見。
參考資料
Zwilag公司首頁。參考資料